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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
就在那2007.12.14那天
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,決定了我的工作
並且開始了每日奔波的辛苦OL生活
每天六點中必須起床,然後趕著上午七點到七點半之間的公車
在敦化南路和信義路口轉搭第二班公車前往目的地
然後每天都比上班時間早一個小時抵達
帶著悠閒的心情,在公司附近吃著早餐
為什麼要那麼早到嗎?因為再晚,可能就會在那動彈不得的車陣中陣亡了
目前還是寧願早起出門
只不過,依照我的忍耐力,可能再過不久,我就會開始遲到了吧!!><
其實這樣的『遠距離』工作也不是第一次了,想當年我也有在松德路上過班哩
所以這樣的交通問題,不會對我構成威脅
大不了.................搬出去住呀!哇哈哈 (其實這就是我的目的)
我交接的人,在公司算是『重要人物』,因為她的工作實在還蠻多也蠻重要的
而我......就是要接下他所有工作的人呀
光是聽他交接的東西,就已經感到一堆排山倒海而來的工作了
工作步調之快,東西之多,壓力也好大呦!
不過,這些東西都不會澆息我的熱誠,也不會影響我工作的心情
人~才是重要的!!跟ㄧ群臭氣相投的人工作才會開心有勁~~~我想很多人應該可以投我ㄧ票
偏偏~~~偏偏呀~~~~拍到陣啦!!
部門四個人,硬要兩兩分成新人派和舊人派
我的老闆也才到任半年,真是佩服她這樣忍住半年
我才三天,我就強烈感到~~拍到陣
小女生真不可愛~~~~~~~~
我也討厭拍到陣的人呀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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